1.事物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因果之间既有先行后续,又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原因与结果相互区别相互联系;
2.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和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3.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知识点:一、联系观:
1.联系的普遍性原理及方法论。
2.联系的客观性原理及方法论。
3.联系的多样性原理及方法论。
4.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的原理及方法论。
5.系统优化的方法原理及方法论。
二、发展观:
1.发展的普遍性及方法论。
2.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3.事物发展的途径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的原理及方法论。
4.事物发展的状态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的原理及方法论。
5.事物发展的原因: 内外因辨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三、矛盾观:
1.矛盾的含义的原理及方法论。
2.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及方法论。
3.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及方法论。
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方法论。
5.主要矛盾和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的原理及方法论。
6.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7.主次矛盾、矛盾主次方面的辨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四、辩证否定观:
1.辩证否定观原理及方法论。
2.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原理及方法论。
答题方法:
1.用联系的观点进行答题。
2.用发展的观点进行答题。
3.用矛盾的观点进行答题。
4.用创新的观点进行答题。
1.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我们认识和观察事物的基本方法。
这是因为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揭示了物质世界的两大状态。
事物的联系构成了事物的变化发展,在事物发展中存在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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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这是因为矛盾是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
3.所谓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4.任何事物都处在联系之中,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
5.联系是客观的,但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否认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就会陷入机械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