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对象。
1.建设公司所有的项目经理部承建的工程项目均为审计对象,审计部以建设公司直管项目直接审计对象,非直管项目为间接审计对象,但根据建设公司安排也可直接参与审计。
2.亏损项目和未完成承包利费上交指标的工程项目为重点审计对象。
二、审计范围。
1.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审计范围为进场之日至审计进驻日前的全部经济业务。
2.已竣工验收及决算的工程项目的审计范围为进场之日至竣工决算完毕期间和项目经理部解体前的全部经济业务。
三、审计的时点与目标。
1.工程项目存续期间管理过程的事中经营状况、管理状况、预期经营成果。
2.工程项目结束,已办理竣工决算、财务结算等事项的事后经营成果及相关经营管理状况。
3.项目经理任职期间或离任,含项目结束期满离任和项目存续期间离任前后的任期经济责任。
1.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安全投入符合要求;
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7.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8.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工艺符合法规、标准要求;
9.有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
10.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措施,如下:1、强化对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意识应当充分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项目管理人员真正认识到施工成本管理的重要性。
在抓进度、质量的同时,严抓施工成本核算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学习、交流、考核,激励竞争上岗,建立健康有序的施工成本管理程序。
2、提高成本控制人员自身的素质和培养工作责任感各施工项目人员应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施工成本控制与核算管理制度,使施工成本管理真正落实到实处。
应加强成本监督力度,培养他们的责任感,提高成本控制人员工作能力。
同时,要组织培训学习,尽快提高员工的素质。
3、抓好成本预测和计划工作,强化事前控制和合同管理工程施工前应开展编制施工预算、成本计划工作,测算出工程总实际成本和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