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要看是谁手中发生的问题了,如果是前任发生的,暂时未解决,交接时又说了,当然前任负责 ,如果接任的自己手里发生的问题,当然你自己负责 如果是前任发生的问题,前任没告诉接任的,接任的又弄不明白,当然是接任的负责。
1.会计交接是指会计人员调整时,由离职会计将有关工作和各项会计资料交给继任者的过程。
会计人员工作离任,都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2.交接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会计文件、会计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实行会汁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还应移交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资料。
3.会计档案是一项交接内容。
一般已经过去的期间已经完成的帐套,要装订完整。
交接时重要的是要做一份交接清单表格,把交接的报表、账本、印鉴、凭证、发票等项目连同时间一起写清楚。
交出人、接收人、监交人,三方确认签字,算完成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