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位作用:
1. 第二学士学位不亚于考研,待遇等同于研究生;
2. 第二学士人才就业面宽,前景看好;
3. 社会对复合型、跨学科高级人才的需要不断增加,也使二学士逐渐走俏人才市场;
4. 企业对全面人才的需求远大于对高精尖人才的需求,选修二学位、拥有更宽的知识和技能,可以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加上“双保险”。
第二学位:广义上即获得第一个学位后,通过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考试后,修习第二学历的课程学分修满、并通过论文答辩毕业,通过向第二学士学位授予高校或自考委申请,经校学位委员会或自考委学位委员会审查合格后而授予第二个学位。
狭义上即指第二学士学位,是经批准设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两年,学习合格可获得第二个学士学位。
第二学位只允许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报考。
第二学位即获得第一个学位后,通过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获得第二个学位的考试(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后,修习第二学历的课程学分修满、并通过在主考院校论文答辩合格、即可获得由主考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及毕业证。
其目的是为尽快培养出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专门人才,与培养研究生的方式相辅相成,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广义的第二学位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现在不少学校一开学的时候就有设置第二学位,让同学们在大一的时候选择是否报考学习第二学位。
一般在不影响你正常本专业的学习的情况下,学校设置第二学位课程时,基本是利用晚上、周末的时间来进行上课。
差不多两年半左右的时候,全部结束,当然,有包括每科的考试以及最后的毕业论文设计与答辩等,基本框架跟全日制本科是一样的。
当然,每个学校自身的话,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有关规定。
1.在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须在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学科门类和专业名称。
2.获得第二学位者,原则上根据国家需要,按第二专业分配工作。
在职人员修业期满不论是否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均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工作起点工资与研究生毕业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若在校期间由于种种原因中途终止学习的学生,属在校的,按第一学士学位专业毕业分配;属在职人员,仍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