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区域发展专业是1999年国家教育部增设的。
该专业培养具备农村区域发展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农业企业、农业推广管理部门、政府及事业单位从事计划、规划与设计、推广与发展、经营与管理、教学与科研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发展前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以及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国家对农业农村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农村实用型人才培养,解决三农问题的带头性人才培育,解决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管理人才急需要求等。
就业方向: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农业企业、农业推广管理部门、政府及事业单位从事计划、规划与设计、推广与发展、经营与管理、教学与科研等工作。
就业岗位:业务发展经理、销售代表、高级经济规划师等。
农村区域发展,属于农业硕士下设的一个专业。
区域发展领域的专业知识包括:农村调查与统计分析、农村发展项目规划与设计、项目管理与评价、反贫困、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与绿色农业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培养从事农村与区域发展工作的基本能力。
学习方式年限:
1. 采用全日制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式;
2. 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在校年限不超过3年。
农村医保二次报销起付金额以上报百分之五十或百分之六十。
“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
报销条件: 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付金额”),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报销金额: “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百分之五十;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百分之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