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以参加四川大学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达到标准后毕业就可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或其它相应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四川大学举办的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考生获得毕业证书后,国家承认其学历,享受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生待遇。
本科专业毕业生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中国公民;
2.专科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者;
3.独立本科招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的考生。
1.四川大学法学院有悠久的历史;2法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基础与应用并重的办学传统,是四川省法学人才培养基地;
3.法学院以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知识,熟悉中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为目标;
4.在教学上,除教育部门规定的十四门法学核心课程外,学院还开设了三十余门的选修课,从2001级开始,试行学分制,并充分利用四川大学作为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指导学生在全校范围内选修课程,拓展学生的视野;组织和开展观摩审判、模拟审判、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教学实践活动。
<四川大学,简称“川大”,是中国“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首批入选“2011计划”、“珠峰计划”、“111计划”、“卓越计划”的高校之一,是国家32所副部级大学之一,教育部批准建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之一,研究生自主划线的34所名牌大学之一,“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被誉为西部第一学府。
四川大学地处“天府之国”成都,拥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5
4.6万平方米。
截至2013年年底,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4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4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32个,本科专业133个,博士后流动站37个,国家重点学科4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是国家首批工程博士培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