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
1.言语理解与表达部分,总共40个题目,每个题目0.6分,共计24分;
2.数量关系部分,总共20个题目,每个题目1分,共计20分;
3.判断推理部分,总共35个题目,图形推理每个题目0.5分,定义判断每个题目0.8分,类比推理每个题目0.5分,逻辑判断每个题目0.8分,共计2
3.5分;
4.常识部分,总共25个题目,每个题目0.5分,共计
1
2.5分;
5.资料分析部分,总共20个题目,每个题目1分,共计20分。
这是2010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各部分分值。
生源地一般是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与在什么地方上的大学,以及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任何关系,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
另外,多次以不同户籍参加过几次高考的同学,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
毕业生入学前的家庭户口所在地为毕业生的生源地,如入学后父母工作变动,家庭地址变更者,由新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户籍证明,可以将毕业生家庭所在地的新址作为毕业生的生源地,已婚者的生源地为配偶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