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以前,所有被阉割而且入宫为皇室服务的人员统称为宦官、中官、寺人等。
而到了明代,宦官机构膨胀,致使宦官等级有严格区分,刚进宫的只能称为:典簿、长随、奉御等,如果表现良好,就能被升迁为监丞,监丞再往上升是少监,少监的顶头上司就是闻名遐迩的太监。
而到了清代,才将宦官统称为太监。
由于太监的身份卑微,所以历代太监的品级均很低,以明代为例,宦官中权势最烈的司礼监掌印太监其品级也不过四品上下,但其权势在某些年代,如英宗、武宗,以及万历、天启年间的王振、刘谨、冯保、魏忠贤均是权势滔天的大太监。
历代太监里品级最高者莫过于李莲英,被慈禧赏了个二品顶戴。
<古代后宫顺序排列如下:商朝: 中宫皇后 东宫皇妃 西宫贵妃 四妃:德妃,淑妃 ,惠妃, 庄妃 九嫔 其余的全统称为美人.西汉:皇后、夫人、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
武帝时加婕妤、婧娥、容华、充衣。
元帝加昭仪、五官、顺常、无涓、共和、娱灵、保林、良使。
东汉:皇后、贵人、美人、彩女、宫人。
魏:皇后、夫人、昭仪、婕妤、容华、美人。
文帝加贵嫔、淑媛、修容、顺成、良人。
明帝加淑妃、昭华、修仪。
晋:皇后,三夫人:贵嫔、夫人、贵人,九嫔:淑妃、淑媛、淑仪、修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充华,美人、才人、中才人。
北魏:皇后、左右昭仪、三夫人、三嫔、六嫔、世妇、御女。
南朝:皇后,三夫人:贵妃、贵嫔、贵姬,九嫔:淑媛、淑仪、淑容、昭华、昭仪、昭容、修华、修仪、修容,五职:婕妤、容华、充华、承徽、列荣,三职:美人、才人、良人。
契约在我国古代西周时期就出现,西周时期的契约基本分为两类:
1.买卖契约。
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
这种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
《周礼》载,“质”、“剂”有别。
“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
“质”、“剂”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
2.借贷契约。
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
《周礼》载:“听称责(责同债)以傅别。
”为了保证债的履行,要求当事人订立契约“傅别”。
“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别”,是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上的字为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