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以前,无论官,私印都称玺,秦统一六国后,规定皇帝的印独称玺,臣民只称印,汉代也有诸侯王,王太后称为玺,唐武则天时因觉得玺与死近音,也有说法是与息同音,遂改称为宝,唐至清沿旧制而玺和宝并用,汉将军印称章,之后,印章根据历代人民的习惯有印章,印信,记,朱记,合同,关防,章,符,契,押,戳子等各种称呼,古代印章的起源中国的雕刻文字,最古的有殷的甲骨文,周的钟鼎文,秦的刻石等,凡在金铜玉石等素材上雕刻的文字通称金石,玺印即包括在金石里,玺印的起源或说商代,或说殷代,至今尚无定论,根据遗物和历史记载,至少在春秋战国时已出现,战国时代已普遍使用,起初只是作为商业上交流货物时的凭证,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印章范围扩大为证明当权者权益的法物,为当权者掌握,作为统治人民的工具。
在古代,印章的实用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五个个方面:当权者表明官职、地位的杭七志;官员身份的象征;货牡劝稻恿和关邑赋税的凭证;封检物品的凭信;吉语佩印等。
当权者表明官职、地位的杭七志,主要反映在形制、材质及玺印利吐胃上。
官员身份的象征,随身携带,作为“执信”,官员离任或亡故,官印要收缴,死后可复制殉葬。
货牡劝稻恿和关邑赋税的凭证,在商业活动贸易往来中应用印章,作为凭信为关邑通行用印。
封检物品的凭信,把印章盖在泥上,压出印文,作为对方验收时的凭信。
吉语佩印,古人有佩带玺印的习俗,除用作凭信的私玺外,多为吉语玺印,用以祈祥纳福。
篆刻创作主要采用古文字,包括甲骨文、金文、战国文字、大篆以及小篆的几种变体。
篆刻艺术,是书法(主要是篆书)和镌刻(包括凿、铸)结合,来制作印章的艺术,是汉字特有的艺术形式。
篆刻兴起于先秦,盛于汉,衰于晋,败于唐、宋,复兴于明,中兴于清。
迄今已有三千七百多年的历史。
印章,用作印于文件上表示鉴定或签署的文具,一般印章都会先沾上颜料再印上,不沾颜料、印上平面后会呈现凹凸的称为钢印,有些是印于蜡或火漆上、信封上的蜡印。
制作材质有 玉石、金属、木头、石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