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选中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是国家级临床技能实验示范中心学科组长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前身是由圣约翰大学医学院、震旦大学医学院、同德医学院于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合并而成的上海第二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2.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目前在全国排名第三。
根据2013年1月29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最新公布的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学院临床医学全国排名第一、口腔医学排名第二、基础医学排名第三、护理学排名第五、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排名第十。
要根据各省市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了解该校的招生专业,数量及男女生比例,在提前单独录取表中第一志愿填报该校及报考专业。
招生流程如下。
1.政审,政审由各省军区责组织实施。
考生所在地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政审结论。
2. 面试,参加政审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
省高招办负责通知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军区组织,省高招办配合,该校招生人员参加,与政审同步进行。
3. 体检,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体检。
体检由省军区组织,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招生人员参加。
4.远程网上录取。
考生的政审,面试和体检结论均放入考生档案,作为录取依据。
根据第一志愿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
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在我校投档分数线上的考生按德、智、体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我校志愿先后予以录取。
即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按1比
1.2调档,对于进档考生,上海考生根据考试成绩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专业级差分为3分;外省市考生按填报专业的先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艺术设计专业:专业加试成绩须达到上海市考试院规定的报考资格线。
录取办法为: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