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险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火灾事故后果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火灾预防措施有很多,例如:
1.不要随意乱扔烟头;
2.家里使用明火或电熨斗、电吹风等家用电热器具时人不要离开;
3.过道里、楼梯上不要堆放物品,安全出口不要上锁;
室内供电线路应套管保护,要按照家用电器功率要求配置电源线和配电盘;
5.发现家中燃气泄漏,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
不要在此时开关电器或使用明火。
同时应立即到相对安全的地点报警或与供气部门联系,请专业人员来处理;
6.不要在有火种的地方使用装有易燃溶剂的按压式喷雾罐,如空气清新剂、香水、花露水等;
7.夏天点蚊香时,蚊香不要靠近床沿、蚊帐、窗帘等易燃物品;
8.不要在家里储存易燃易爆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危险物品;
10.不要在树林中抽烟、野炊、烧荒、烧灰积肥或焚烧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