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至6岁:大脑发育时期,这个时期是孩子大脑的成长期。
脑神经原的成长是这一时期的重点,6岁后便不再生长,它决定以后你的孩子各项能力的成长,但有钱买不来父母自己的教育。
6至12岁:这个阶段是智力和身体的成长发育期,消费方面和前期相比,膳食营养和教育支出要相对更高,特别是教育支出,除了课余培训的消费支出,有必要增加一项旅游支出,带孩子多接触大自然和人文科技等等,培养价值观念方向。
12至18岁:一样是智力和身体成长的发育期,但年龄增长,心理趋向多变,要做好和孩子的沟通,教育支出依然是重点,有条件可让孩子打暑期工,多接触社会,锻炼心智和心理承受能力。
18至24岁:这个时候不要对孩子有太多干涉,要鼓励、支持孩子,多与孩子沟通,但是,教育支出依旧是重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
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
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 护理。
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