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陈嘉庚先生创办厦门大学;1926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37年,改为国立厦门大学;1952年,成为文理综合性大学;1963年,被确定为国家重点大学;1986年,试办研究生院;1995年,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1996年,教育部首批批准厦大建立研究生院;2001年,列入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4年,确定为中国副部级大学;2005年,以全优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
1.一九二一年四月六日:厦门大学借集美学校举行开校式,初创时为私立,设有师范包括文、理科和商学两部。
2.一九三七年七月一日:经陈嘉庚函请,南京国民政府同意将私立厦门大学改为国立。
3.一九五一年:原省立福建农学院并入厦大,改成厦门大学农学院,原私立福建大学的政治、法律、经济三系并入厦大。
4.一九五二年:全国高等院校进行院系大调整。
5.一九五八年七月:厦门大学下放归福建省管理。
6.一九六三年九月:经中央批准,厦门大学改为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7.一九九五年七月:厦门大学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
8.二零零一年二月:被列入国家“985工程”一期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9.二零零四年:被列入国家“ 985工程 ”二期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10.二零一七年九月: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厦门大学的自主招生的申请条件,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与我校自主招生大类相关相近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获得以下五类奖项者优先: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或省级赛区一等奖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
3.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4.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者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