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职位公务员对身高没有要求,但是一些特殊职位对公务员有身体条件的要求,须经录用单位的主管机关批准并在招考简章中公示。
在一般职位的公务员录用体检中,不能仅以身高、相貌为由作出不合格结论。
但如果是因疾病原因对身高、相貌等造成影响,是否属体检合格则应按照第二十一条所述原则,根据疾病的性质作出合理判断。
报考公务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相或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报才公务员的有关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这一项要求公务员的报考者必须具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必须具有本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这一项规定的是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政治立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这一项列举的是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法纪观念和道德品质。
4.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地级以下政府工作部门的文化程度由省级主管机关规定。
5.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考虑到中央和省级政府工作部门担负着宏观管理职能,要求其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基层工作经验。
6.身体健康,年龄为三十五岁以下这一项要求是的报考者的身体和年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