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应往届毕业未就业师范生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属暂缓就业的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属于“三支一扶”支教或“大学生村官”的考生,提供“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证明材料或证书);
2.属市内在职公办教师的提供《化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商调登记表》、《计生一票否决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3.属外地在职公办教师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单位证明(内容包括是否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教师资格证。
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
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规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
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2.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3.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受理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其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2.目前,2008年及以后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得到验证。
3.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