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为吏部、礼部、兵部、户部、刑部和工部;三省的职责:尚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六部的职责分别为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户部负责财政、国库;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兵部负责军事;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又名三司审;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1.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
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
三省指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2.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3.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又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厂皇权。
在秦汉,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
每当皇帝无能,丞相就可能专权。
三省六部制的设立,三分相权,有利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收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
4.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
三省六部制始于隋唐,目的在于分化相权,强大皇权,唐代中期到宋代因为三省有时证件不和,时常推阻搪塞,所以后来合并为中书门下,这一机构到了明代太,祖朱元璋废除丞相之职,天子执掌六部,所以后来三省就逐渐消亡没有了,如果硬要细看到也真是有那么一个时期一度重新恢复,那是在北宋神宗时期后又恢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