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是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作出的肯定判断。
作为道德范畴,与“公正”同义,主要指符合一定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
人们的行为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判断人们行为是否符合正义的客观标准。
正义的存在形式如下:从自然哲学角度来看,所谓宇宙正义原则在习惯上被作为一个自然哲学的命题,即万有或者一切存在者产生出来又返归于它的地方。
宇宙万物方生方死、生生灭灭之际,那在万物动变的多样性背后起着主宰或支配作用的是第一性原则。
从政治哲学角度来看,该原则指明了个别在自己的存在中愈是充分地实现普遍的必然性,愈是准确地恪守总体为其规定的存在范围,就愈会由此改变个别物的命运。
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宇宙正义也就是神法、自然法或理性法,这种正义不止于实在法意义上的正义,而是高于实在法并赋予实在法以合法性的“天神所重视的天条”,它在内容上表现为一些普适性的道德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