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体现在职官制度上,有五大特点,即中央集权、皇帝集权、百官权力分散、重文轻武和军事上内重外轻。
下面列示宋朝的官吏体制:宋朝中枢机构为“二府制”,即设中书和枢密院两个机构,“中书”,是宰相办公的地方。
中书之外,尚书、门下两省名号虽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机构。
枢密使用文人充任,副职有时用武人,充分体现了重文轻武的政制特点。
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分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县为一级。
宋朝的节度使、观察使,名存而实废,两使下的幕职官、曹掾官与唐代不同,仅是闲差。
宋朝军事制度是兵权由几个机构分管,各部门权力分散,权力集中于皇帝。
枢密院负责军令、调动和高级军官的任免;“三衙”统率禁军;兵部负责后勤事务和管理地方的厢军;吏部负责武官铨选。
宋朝的御史台分三院,与唐相同。
照例不除御史大夫,而以御史中丞为台长。
宋朝中枢机构为"二府制",即设中书和枢密院两个机构。
二府制的特点就是文武分权。
宋朝的中书,是宰相办公的地方。
中书之外,尚书、门下两省名号虽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机构。
宋初,沿袭唐朝后期制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
元丰改制,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事,为首相。
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事,为次相。
副相,包括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
徽宗时,一度将首相改为太宰,次相为少宰。
南宋初年,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门下侍郎。
中书侍郎并改为参知政事为副相,废尚书左、右丞官。
从宰相官称来看,三省已并为一省。
孝宗时,索性将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未变。
枢密院长官的官称,宋初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
元丰改制,专用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等官称。
宋朝的官方语言是以当时的中原方言为基础方言,当时的汴京话为中心方言;因为洛阳是西京,距离汴京很近,方言关系密切,而且从历史上看,洛下音一直是中古中前期的中心方言标准音,所以通语中也当有大量洛阳话成分,到了南宋,通语则是受吴语影响的汴京话和临安话的结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