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它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中有关规定。
烟花爆竹和打火机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既不允许旅客随身携带上飞机,也不能托运。
一经查出,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国内航班行李限重是20公斤。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第三十八条,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个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计算。
中国国内的经济舱旅客可以携带20公斤免费托运行李,公务舱为旅客可以携带30公斤免费托运行李,头等舱旅客可以携带40公斤免费托运行李;托运行李不允许带入机舱,通常需要在领取登机牌时办理托运行李手续,托运行李会放置于同航班的飞机腹舱内,下飞机后到行李室的传送带上领取;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的票价的百分之一点五计算,总金额以元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