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申办木材经营加工厂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申请书;
2.当地工商部门预先核准企业名称通知书;
3.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身份证明;
4.固定经营场所和木材集材场地证明材料;
5.项目建议书;
6.县级林业行政机关初审意见及出具当地木材资源证明;
7.市级林业行政机关审核意见及出具当地木材资源证明。
需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
营业执照可办理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2.办理需提交材料: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和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