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有四种形式,每一种形式获得的文凭是不同的,含金量也不同。
1.统招范围的中外合作办学,获得的是中方和国外的双文凭,这是教育部认可的双证,在国内国外通行无阻,含金量最高。
2.国内大学生通过学分互认修得一个国外大学文凭,这时也可以获得双证。
国外文凭在国外可以通行无阻,但在国内则未必认可,据了解,国务院学位办规定,对授予学位的办学机构要特别审批,未经审批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擅自授予境外学位。
一些机构为抬高身价,与境外机构举办所谓的学位课程班、研究生班等,模糊办学性质,变相授予学位,这些洋学位未经核准,国家不予承认。
3.国内成考文凭和国外学历。
这主要是对高考落榜生而言,虽然成考文凭能在国内学历上有所补缺,但现实生活中这类文凭还存在各种就业歧视,考生报读要小心。
4.类似高考预科一样的课程,国内大学进行的语言培训等课程是非学历教育,学生不能获得国内高校的毕业证或学位证,但可以获得结业证书以及国外合作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院校的优势:
1.课程:中外合作办学选定的课程是外方合作院校的原版教,教学模式和外方有的是完全相同,有的是在一起共同交流切磋,这样的话有利于学生接受中西方文化的共同熏陶和辅助。
2.语言:如果学了合作办学之后,部分都是由外教授课,因此学生每天接触的是原版的英文教学。
3.费用:学费一般情况下3万至6万,最高的8至12万。
相对于出国来讲,是中外合作的两至三倍的价格,所以费用上是有优势的。
4.就业:选择中外合作院校实际是一个跳板,既了解了中国企业文化,又了解了外部世界,结合起来,针对中国的一些外方企业,就业是一种优势。
中外办学国家承认其学历。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
中外合作办学有合作设立机构和合作举办项目两种形式。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应当依法设立和举办,中方合作办学者应当是实施相应层次和类别学历教育的中国教育机构,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其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不得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标准和要求。
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当与其在所属国颁发的证书相同,并在该国获得承认。
是的,有如下解释:
1.这种项目没什么优势,主要就是为了圈钱。
贵就贵在所谓的外国学分上,而且很多腐朽的文化,被接受的很快,孩子在外不放心;
2.普通院校的好学生,经过努力英语水平不高,出国读研究生去好学校的大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