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工作和学习。
我们上课做作业、做笔记,如果字写得好,既便于自己认读、复习,也便于教师批阅。
有利于社会交际。
我们每个人都要和社会、和他人发生联系,书信来往可以说是最常见的形式了。
如果写信人的字写得好,收信人读起来就顺畅易懂,有利于达到传递信息的目的有利于培养认真负责的精神。
钢笔字是要写给人看的,如果你字写得整洁、正确,体现了你既尊重别人,又肯对自己负责的精神。
写字同弹琴、吟诗、绘画一样,能陶冶人的性情,加强有关艺术修养,净化心灵。
有利于身体健康。
写字是种很好的运动,写字时要凝神静思,消除一切杂念,听凭心手交应,笔纸接触。
这样,一方面集中了思想,一方面又活动了筋骨。
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5.《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中小学生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靠路边行走。
不要在道路两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
不要突然横过道路。
2.中小学生在道路上行走时,应注意观察道路上车辆的行驶动态,当听到后方来车鸣喇叭时,要尽量靠边行走,同时转头观察车辆行驶情况,随时防范意外。
3.在道路两边居住的中小学生不要在道路两侧玩耍,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更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4.中小学生横过道路时,必须从人行横道、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也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加强自身安全防范。
5.中小学生通过设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时,应当注意观察人行横道指示灯,在绿灯亮时通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人行横道的路口,应注意避让通行的车辆,在没有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安全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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