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变更的理由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吧:
1时间的改变,由于其它的原因导致在通知的时间内无法进行2地点的改变,由于其它的原因导致地点发生了改变,引起了地点的改变。
3人员的变化,由于其它的原因引起人员的变动,导致人员作出调整。
4通知相关内容发生了变化导致原内容巳不再适应,导致做出变更
是合法的。
合同主体由总公司变更成分公司之后法律责任还是要由总公司来承担的,因为从始至终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不过,就算是劳动合同要从总公司变更成为分公司,包括其他的民商合同,签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后是要跟合同相对人协商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