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在活动中,可开展以下特色活动:
1.开展家属巡视活动。
各基层单位结合各自专业特点,组织员工家属参加班组巡视工作,促进企业和谐建设。
2.开展安全诗歌和摄影、书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从不同视角展示安全生产的良好形象。
3.开展微信话安全活动。
通过手机微信建立安全生产月讨论群组,使全体员工在工作之余,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安全生产工作谈感想和看法,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4.开展互动式安规学习。
打破一个人讲、大家听的学习方式,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意识,用具体条例和各自的工作经验结合起来,畅谈学习心得和体会,互相提问。
5.开展我来查违章为主题的安全活动。
把安全活动现场搬到工作现场,实拍两个现场工作过程,剪辑成片,各班组通过观看影片查找违章并形成活动总结。
6.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向社会普及安全知识。
在安全生产中生产者的义务如下: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4.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管理人员应: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完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从制度和规程上堵塞漏洞,并确保制度和规程落实到位;
3.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4.强化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5.设置安全警示牌,营造安全氛围;
6.强化提高员工的现场区域责任意识,对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重要的电气装置加强专业设备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测检验;
7.加强工艺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超指标,超负荷,拼设备的现象;
8.安全生产部要加强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到一事故一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处理事故,处理相关责任人,举一反三,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减少和预防发生各类事故;
9.提高员工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