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3.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4.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1.当已收到违章处罚决定书,可以任意时间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处理违章罚款,需要去交警大队违章处理中心处理,然后根据交警开具的违章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罚款单据中会指明缴纳罚款的银行。
2.处理违章,需要到违章地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的交警队办理,办理时报出车牌号,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工作人员会开出违章处罚决定书,然后拿着处罚决定书15日内去指定的银行交款。
15日后不缴纳就会有滞纳金,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