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
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是:两种事物或一种事物中的两个方面之间的相互排斥、相互矛盾、相互斗争。
对立的意思:
1.两种事物或一种事物中的两个方面之间的相互抵消、抑制、中和或其他的相反作用。
2.两种力量之间竞争、倾轧或敌对行动的事实。
3.冲突的势力或倾向的对抗。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
它揭示出,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
辩证法是解决一切矛盾的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