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有考。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
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计划落实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起,每年招募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三支一扶支教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由招录机关确定考试方式和题型,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考察方式,考试的类型如下: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面试和考核由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负责,按计划设定一定比例,以县为单位按岗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
1.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3.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4.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贴息等有关政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
6.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
7.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