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CPA)证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CTA)证书 、注册资产评估师(CPV)证书。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俗称会计证、会计上岗证,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曾经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
2.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会计师简称 CPA,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执业资格考试。
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注册会计师证》,可以从事审计、统计、经济等专业工作。
考试资格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是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必备条件,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
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途径是参加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并且成绩合格。
4.注册税务师证书: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税务师简称CTA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5.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注册资产评估师是指经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登记的资产评估专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资产评估工作。
非专业自考证书如下;一级建造师,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二级建造师,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有创新学分的证书有
1.参加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指参加被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举办的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必须参加一个月及以上培训课程学习及至少一项实践活动,以培训证书及主办单位证明申请相应学分;
2.社会实践成果奖,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社会实践成果,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进行审核及认定;
3.参加课外实验活动,各项目活动时间累计四周及以上,以作品方案、实施效果证明、培训合格证书等形式申请相应学分;
4.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外高校等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及交换生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5.海外研修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或暑期夏令营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6.参加学术报告会,是指主要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本科生参加的学术报告会,累计次数达5次及以上者,并递交至少一篇心得体会,在一个学期内,可申请0.5个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