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强收指中间业务收入户;
2.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收付及其他委托代理事项、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业务。
在办理这类业务时,银行既不是债务人也不是债权人,而是处于受委托代理地位,以中间人身份进行各项业务活动;
3.银行中间业务都是服务性质的,它既满足了经济社会对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需求,又能为商业银行吸引更多顾客,增加其经营利润。
中间业务主要包括结算业务、信托业务、租赁业务、代理融通业务、咨询业务、银行卡业务以及汇兑、承兑、信用证及电子计算机服务等多种业务;
4.与国外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相对较晚,在产品种类上也比较单一,仅限于结算、代理收费等劳动密集型产品。
银行代收:代收业务是银行根据各种凭证以客户名义代替客户收取款项的业务。
首先是银行代收银行款项,即客户将从他人手中收到银行的支票给自己的开户银行,并委托其代为从其他银行收取款项。
还有接受委托代客户收取票据款项的业务,代客户收取有价证券利息和股息的业务等等。
接受销货单位的委托,依据有关发货的商品凭证代为收款的业务,在异地和国际贸易中也得到广泛开展。
桥贷款是一种短期贷款,其是一种过渡性的贷款,过桥贷款是使购买时机直接资本化的一种有效工具,回收速度快是过桥贷款的最大优点。
过桥贷款的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一年,利率相对较高,以一些抵押品诸如房地产或存货来作抵押,可以用于满足并购方实施并购前的短期融资需求。
在中国,多应用于券商担保项下的预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以及企业兼并、重组中的短期贷款等。
过桥贷款是使购买时机直接资本化的一种有效工具,回收速度快是过桥贷款的最大优点,以一些抵押品诸如房地产或存货来作抵押。
因此,过桥贷款也称为“过桥融资”、“过渡期融资”、“缺口融资”或“回转贷款”,简单的说,可以理解成是一种拆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