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教育作为国家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地方高等院校的学制、学历是一致的,即大学本科一般为4年,医科类院校为5年,个别为7年;本科毕业生,一般授予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制为3年。
对于军校毕业生的学历,国家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都有明文规定,即军校对具有学籍的学员,完成学业后,根据考试结果,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都承认其学历。
军校毕业之后一般可以留在军校或者听从分配,根据需要结合学院特点分配。
军校毕业后的去向有以下几点:
1.军校毕业学员根据计划分配、按需补充、面向基层、专业对口、合理使用的原则,分配到各个地方基层;
2.从地方考入军校的学员毕业见习期满后,其工作单位及其岗位属于现役军官范围的,可按规定授予军衔,工作单位及其岗位属于文职范围的,任命为文职干部;
3.初级指挥专业毕业的学员,大学专科毕业定排职,授少尉军衔。
大学本科毕业定副连职,授中尉军衔。
工程技术专业的毕业学员,大学专科毕业的定为专业技术14级,授专业技术少尉军衔,大学本科毕业的,定为专业技术13级,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
4.分配到院校、科研等单位并从事教学、医疗、科研工作的,大部分被任命为文职干部,其技术等级的确定与专业技术军官相同。
毕业前有综合评定,会产生一个综合排名,成绩占很大比重,但是还包括其他项目,经过复杂的转换公式然,按照排名,第一名最先分配单位。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原本在部队中进入军校深造的学员,一般毕业之后回原单位;
3.对于表现优异的学员,可能会留校任教,这部分比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