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港人结婚,结婚后申请,5年以后就可以得到香港身份证;
2.有父母在港,60岁以上,没人照顾,可以以照顾名义过香港;
3.到港工作,可以提出申请,工作7年后,可以拿身份;
4.申请优才计划。
时间最短,但很难申请,一般是面对特别优秀的人,一般在1年内就可以拿到身份证。
1.台湾地区人民之直系血亲及配偶,年龄在七十岁以上、十二岁以下者;
2.民国三十四年后,因兵役关系滞留大陆地区之台籍军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及其配偶;
3.民国三十八年政府迁台后,因作战或执行特种任务被俘之前国军官兵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及其配偶;
4.民国三十八年政府迁台前,以公费派赴大陆地区求学人员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及其配偶;5民国三十八年政府迁台前,赴大陆地区之台籍人员,在台湾地区原有户籍且有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姐妹者;
6.民国七十六年十一月一日前,因船舶故障、海难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滞留大陆地区,且在台湾地区原在户籍之渔民或船员;
7.台湾地区人民之配偶,结婚已满二年或已生产子女者;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2.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3.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4.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5.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香港、澳门定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