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合中出现重发球以外的下列情况,应判失一分,
1.未能合法发球;
2.未能合法还击;
3.阻挡;
4.连续两次击球,如执拍手的拇指和球拍连续击球;
5.除发球外,球触及本方台区后再次触及本方比赛台面;
6.用不符合规定的拍面击球;
7.双打中,除发球或接发球外运动员未能按正确的次序击球;
8.裁判员判罚分;
9.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比分出现10平后,先多得2分的―方为胜方;
10.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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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动员或其穿戴的任何东西触及球网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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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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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双打时击球次序错误等。
乒乓球规则:
1.选择发球、接发球和场地的权力应通过选择硬币的正反面来决定。
选对者可以选择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先在某一方。
2.当一方运动员选择了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了场地后,另一方运动员应有另一个选择的权力。
3.在每发球两次之后接发球方即成为发球方,依此类推,直到该局比赛结束,或者直至双方比分都达到10分实行轮换发球法,这时发球和接发球次序仍然不变,而且每人只轮发一分球。
4.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赛的一方,在该场的下一局应换到另一方位。
单打决胜局中当有一方满5分时应交换方位。
5.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比分出现10平后,先多得2分的方为胜方。
6.一场比赛应采用七局四胜制或五局三胜制。
7.一场比赛应连续进行,但在局与局之间,任何一名运动员都有权要求不超过两分钟的休息时间。
1.围绕左右轴:上旋和下旋,击球时,如果在向前用力的同时附加向上用力,使球的后部具有向上的旋转。
这是上旋。
攻球和弧圈球都能使球产生上旋。
相反,如果击球时在向前用力的同时附加向下用力,使球的后部具有向下的旋转,这就是下旋。
搓球和削球都能使球产生下旋;
2.围绕上下轴:右侧旋和左侧旋,击球时,如果拍面垂直,在向前用力的同时附加有左向右的力量,就会产生右侧旋;反之,如果在向前用力的同时附加由右向左的力量,就会产生左侧旋。
发球和攻球都可以产生左侧旋或右侧旋;
3.围绕前后轴:顺旋和逆旋,击球时,如果将拍面完全躺平,在球的底部由右向左用力,球会产生一种在击球者看来是顺时针方向的旋转,我们称其为顺旋。
同样,如果在球的底部由左向右用力,球会产生一种在击球者看来是逆时针方向的旋转,称其为逆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