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刈麦》的千古名句是: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注释:农民烈日的烘烤,脚踩发烫的土地,不辞辛劳地在南冈麦田低头收麦。
尽管他们已经筋疲力尽,但为珍惜这昼长的夏天也顾不得炎热太阳的炙人了。
《观刈麦》是白居易任陕西痹?(今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白居易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
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
这首诗在写了农民在酷热的夏天的劳碌与痛苦之后诗人同样也联想到自己,感到自己没有“功德”,又“不事农桑”,可是却拿“三百石”俸禄,到年终还“有余粮”,因而“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诗人在那个时代能够主动去和农民对比,十分难得。
这样一种对比,真是新颖精警,难能可贵,发人深省,因而更显出这首诗的思想高度。
这是作者早期的一首著名讽喻诗。
诗歌描写了农民冒着暑热辛勤割麦的情景,并借妇人的诉说,反映了当时租税剥削的惨重和农民生活的困苦。
并对自己的“不事农桑”而“吏禄三百石”深感惭愧,表达了他对农民的同情。
《观刈麦》是唐代诗人 白居易的早期作品。
此诗描写了麦收时节的农忙景象,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诗人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写作手法上,诗人将全景式刻画与特定人物描写相结合,夹叙夹议,使全诗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原诗: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
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背傍。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田家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
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
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