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形性。
无形性是保险商品与其它有形商品之间的最大区别,保险商品看不见、摸不着,更没有迷人的外表,所以对顾客不会产生明显的视觉冲击力,更无法形成强烈的刺激;
2.延后性。
延后性是指保险商品购买回来后,并不能立刻发挥功效,因为绝大多数的人身保险合同的理赔都是在保险合同签定后的几年或几十年以后,正所谓“养险千日,用险一时”;
3.射幸性。
射幸性是指当事人之间在合同中所取得的利益或遭受的损失具有不确定性;
4.非渴求性。
非渴求性商品又称非寻求品,是消费者不知道或虽然知道但一般情况下也不会主动购买的商品。
保险商品就属此类。
保险合同应该包括事项大致如下:
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2.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3.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4.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5.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一、能提供保障:保障人们无论何时何地、因任何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可避免让自己及依靠生活的家人陷入绝境,且无需担心本身收入能力的减低或丧失谋生能力。
二、能完成退休计划:由于医药的进步,人们的平均寿命日益增高,退休后养老金的需要也较过去多,为了在老年时仍能保持经济独立和个人自尊,有计划地提存资金是绝对必需的,因为这样能减轻子女的负担。
三、积累财富:人生旅途中,赚钱容易,花钱也容易,投资寿险能“强迫”储蓄,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积少成多,终成财富。
四、防止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通货膨胀令人讨厌,钱会贬值,而寿险有增值的功能。
五、投资理财的一种方式:投资理财,投资生意、股票,虽然获利甚厚,但风险也高,可能会输得一干二净,而解决的方法是分流部分资金投资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