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生产和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产业革命的爆发,使资本主义社会的分工愈来愈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得到充分发展,从而使社会出现了较多的剩余产品,保险的产生才具备了条件。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限制的范围主要有两个:
1.在赔偿金额范围内。
2.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以外的人。
第六十条写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十二条 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