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志愿又称征求志愿,征求志愿的概念如下:征求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计划,考生再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求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征求志愿对象:
1.参与征求志愿的院校为相应批次计划未完成或追加计划的高等院校。
2.参与征求志愿的考生未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和相应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学生。
上海中考如果名额分配和零志愿都满足要求,按照上海招生办发布的文件规定,零志愿学生会优先录取。
零志愿是从2007年开始上海市实行的中考志愿填报措施,“零志愿”只能让考生填报一个志愿,考分未能达到志愿学校的投档线,将直接进入下一批次的录取程序,即使个别考分达到投档线,如果填报志愿的人多,“零志愿”实行一比一点二的差额投档录取,一些考生也不一定能被“零志愿”录取。
名额分配:招生的本意就是要遏止初中学生的“择校”、“旁听”和“借读”,所以在招生对象上作了限制,仅限本校在籍在读的考生,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在“零志愿”投档之后,由区中招办在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划定“名额分配”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范围内依据考生的志愿和考生的录取总分,分别对每所初中按该校分配到的高中学校和招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以一比一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上海中考志愿录取规则具体如下:
1.第一志愿没有被招生单位录取的上线考生,均可参加网上调剂,所有需要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2.所有需要调剂的考生均必须通过网上填报调剂志愿,通过其它方式进行调剂的考生也需通过网上补报调剂志愿;
3.参加调剂的考生每人可以在网上填报两个平行调剂志愿,确定后的调剂志愿在48小时内不允许修改,以供招生单位下载志愿信息和决定是否通知考生参加复试,48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填报调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