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界定如下:居民企业:指依法在中国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或地区法律成立,但是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外国或地区法律成立 并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是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是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居民住宅区的噪音标准是:从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各类区域、环境内的噪声限值有了明确规定,使噪声治理工作有了具体的实施标准。
新标准规定:
1.无论哪里的医院病房、住宅卧室、宾馆客房等以休息睡眠为主,需要保证安静的房间,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6时至22时不得超过40分贝。
2.以居住、学校、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其室内噪音夜间不得高于35分贝,白天不得高于45分贝。
3.对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噪音规定了限值:如果周边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那么这些商业场所噪声的边界限为白天55分贝,夜间45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