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的基本构成要素有三方面:建筑功能、建筑技术和建筑形象。
1.建筑功能:是指建筑物在物质和精神方面必须满足使用要求。
2.建筑技术:是建造房屋的手段,包括建筑材料与制品技术、结构技术、施工技术、设备技术等,建筑不可能脱离技术而存在。
3.建筑形象:构成建筑形象的因素有建筑的体型、内外部的空间组合、立体构面、细部与重点装饰处理、材料的质感与色彩、光影变化等。
建筑形象是建筑技术与建筑功能的综合反映。
建筑是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称,无论建筑物还是构筑物,都是由建筑功能、物质技术条件和建筑形象三要素构成。
1.建筑功能:是指建筑在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具体使用要求,也是人们建造房屋的目的。
不同的功能要求产生了不同的建筑类型;
2.物质技术条件:是实现建筑功能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手段。
物质基础包括建筑材料与制品、建筑设备和施工机具等;技术条件包括建筑设理论、工程计算理论、建筑施下技术和管理理论等;
建筑的基本要素包括建筑功能、建筑技术、建筑形象。
构成建筑的三个要素彼此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建筑功能,是建筑的第一基本要素,指建筑物在物质和精神方面必须满足的使用要求,建筑技术包括建筑材料技术、结构技术、施工技术,建筑形象是功能与技术的综合反映,它包含建筑型体、空间、线条、色彩、质感、细部的处理及刻画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