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起诉人身份证、欠条原件与复件印,带欠款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没有,去公安调取),带写好的起诉书到欠款人常住地区级人民法院起诉,需要交诉讼费。
2、诉后法院会送达传票给欠款人,若无法当面送达,就需要公告,诉讼人要交公告费。
3、开庭,诉讼人讲想说的话,如实说出即可。
4、判决,等待判你胜诉。
5、若胜诉,欠款人还是不给钱,又不上诉,再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中院还涉及到上诉、管辖权异议、执行费等事项,如在深圳,自当相互。
对于他人欠钱不还、久拖不给的事情,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材料,如借款借据、欠款欠条、银行或者电脑转账的回单等,在多次催讨还是不还钱的情况下,就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
可向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可以走以下法律程序:
1.收集证据,包括欠条、转账记录或者聊天记录;
3.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当事人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4.排期开庭,法院会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和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5.开庭审理;
6.法院宣判,人民法院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根据事实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