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岗位是我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类别之一,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岗位性质:工勤技能岗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简言之,就是单位在编的做后勤服务的工作人员。
比如,机电工作人员等。
但是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比如,日常卫生等,可采纳聘用制工作人员,而不占用编制,不设置岗位。
工勤人员能在事业单位任职。
事业单位有专门的工勤岗位,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服务于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竞争上岗获取干部身份。
实行派遣机关统一为聘用工勤人员发放工资、办理“五险一金”,执行机关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工勤人员竞聘管理岗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守法遵纪,积极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应聘管理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管理岗位的工作。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民族自治区域的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可以放宽到具有中专学历。
5.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工勤岗位,又称工勤技能岗位。
是指在岗位设置中的从事简单体力工作或一般技术工种的岗位。
比如技术工人、水电工、司机、通讯员、打字员等。
岗位设置:
1.工勤技能一级。
除从事电子、设备维修工种可设工勤技能一级外,其余工种不设置工勤技能一级岗位。
2.工勤技能二级。
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二级岗位。
3.工勤技能三级。
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三级岗位。
4.工勤技能四级。
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四级岗位。
5.工勤技能五级。
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五级岗位。
6.普通工。
普通工仅限现有职工,以后不得新增岗位,应通过自然减员达到取消普通工岗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