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人物形象而言,皮影中的人物多以阳刻雕刻出面部,以阴刻来表现身体服饰,因而面部多为简练明快的线条组成,身体及头部装饰部分则以复杂富丽的纹样构成,人物的大小比例大致遵循五庭的原则,头部被刻意的夸大,这样一来,面部的简洁与主体部分的繁复对比就构成了一个和谐的视觉效果;
2.在整体人物线条的表现上也体现了曲直的对比效果,人物身体的各个部位大体是以几何分割的造型方式来表现的,身体、四肢都呈现出长条形的直线块面形态,而在面部及服饰的细节部分又加入了曲线的优美成分,打破了几何结构的呆板,平添了精致、细腻的装饰美感;
3.在皮影人物的服饰刻画中也表现出浓厚的平面装饰意味。
根据不同的身份特点,人物服饰被点缀以不同的花纹装饰图案,这些图案在装饰过程中以反复、重叠等方式分饰在衣服的各个部位,以达到丰富人物形象、美化服装的装饰目的。
“皮影”是对皮影戏和皮影戏人物制品的通用称谓:
1.镂空技术,形成光影特效:皮影根据不同的表现对象,镂空出不同形状的露光面,形成了明线与暗线、光点与彩面的变化,增强形体装饰效果和黑白灰对比;
2.平面装饰效果:在影屏平面上构成形式美,追求影体与空间、疏与密、虚与实、动与静的对比和变化;
皮影的起源:皮影戏最早诞生在两千年前的西汉,又称羊皮戏,俗称人头戏、影子戏。
发祥于中国陕西,成熟于唐宋时代的秦晋豫,极盛于清代的河北。
历史:中国皮影艺术从十三世纪元代起,随着军事远征和海陆交往,相继传入了波斯、暹罗、缅甸、马来群岛、日本以及英、法、德、意、俄等亚欧各国。
明武宗正德戊辰三年北京曾举办百戏大会,皮影戏参加了演出。
从清人入关至清末民初,中国皮影戏艺术发展到了鼎盛时期。
到了清代后期,曾有些地方官府害怕皮影戏的黑夜场所聚众起事,便禁演影戏。
日军入侵前后,致使盛极一时的皮影行业万户凋零,一蹶不振。
1949年后,全国各地残存的皮影戏班、艺人又开始重新活跃,从1955年起,先后组织了全国和省、市级的皮影戏汇演,并屡次派团出国访问演出,进行文化艺术交流,颇有成果。
但到“文革”时,皮影艺术再次遭“破四旧”的噩运,从此元气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