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福建省的申请人办理赴日签证申请时只能通以下指定两家代办机构办理,即福建省外国机构服务中心和厦门对外服务中心。
厦门,漳州和泉州三市居住的申请人须通过厦门市对外服务中心办理手续,以上三市以外的申请人均须通过福建省外国机构服务中心办理。
福建省外国机构服务中心的地址是, 福州市华林路97号外事大楼4楼。
1.递交有效的护照;
2.递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例如有关自己出生、婚姻状况、学历、工作经历等的证明;
3.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签证不同,表格也不同,多数要用外文填写、同时提供本人照片;
4.前往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
5.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属门审查批准;
6.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该国使领馆,如果同意,即发给签证,如果拒绝,也会通知申请者;
7.缴纳签证费用。
签证资料:
1.护照 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2.照片两张大一寸白底或蓝底相片;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4.户口本复印件,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集体户口,请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5.日本入境申请书,需用商务申请书填写,表格于2012年5月1日更新,启用新表填写,以免延误受理时间;
6.亲属名单表,不包括同行人、朋友、同事,必须是在大陆境内的近亲亲属;身在国外的亲属不包括在内,填写一位亲属信息即可;
7.至少提供一张合照或者书信来往的原件,含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