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1.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从刑或附加刑的对称,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插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其中管制为中国独创;
2.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它是以强制犯罪人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