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一般规定如下:标明自取或者由于收件地址不祥等原因需要自取的快件,在通知收件方自取后,三天内未有人来取件,则可以作为问题件退回发件方。
如果实在是在三天内无法去取,可以电话联系派件点部。
与派件点部商量再多放一两天,这是可以的。
长期不签收的货物一般是在一周左右被退回,退款则需要买家申请退款,快递退回的几种条件:
1.可以关注下物流信息,是否有人帮助签收,若无人签收件会联系收件人和发件人,收件人联系不到或者拒绝接听电话,快递会联系发件人的选择是否退回或者直接退回;
2.如果被别人代签的话,则不签收货也是不会退回去的,系统会默认已经收到货。
根据标准服务延误《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的服务时限:
1.由于第三方原因延误的,超过一个工作日,免本次配送费用;
2.超过两个工作日,免除本次服务费用并处本次配送费。
普运服务延误指超过双方约定的服务时限:
1.由于第三方原因延误的,超过一个工作日,减免本次配送费用10%;
2.超过二个工作日,减免50%;
3.超过三个工作日全部减免;
4.超过四个工作日及以上的全部减免并处以货值50%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