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不限制往来次数。
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凭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凭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前往。
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的持证人须于罗湖口岸、深圳湾口岸、蛇口码头口岸(乘船)、福田口岸出境。
前往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持证人须于珠海拱北口岸出境。
往来港澳通行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有效期为5年,成年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成年人护照有效期是十年,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护照有效期是五年。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
办护照手续: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然后照2寸的彩色护照照片,填写表格,交费。
然后等待消息,护照邮寄是省厅通过特快专递直接寄到填写的邮寄地址,邮费是到付的。
签注种类及有效期往返次数,及逗留天数:
1.探亲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2.商务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3.团队旅游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4.个人旅游签注。
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5.其他签注。
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6.逗留签注签发多次签注,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