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共有产权房不满5年的
若是购买不满5年的,按国家规定是不允许转让房屋份额的。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建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
(二)购买共有产权房满5年的
若是购买满5年的,可向原区住建委(房管局)提交上市申请,代持机构优先购买,在这里有两个选择:一是若代持机构行使优先权的话,继续作为共有产权售卖。二是若代持机构放弃购买的话,那么购房者就要发布转让信息。
为:回购总价 = 购房总价 × (1 + 每年上涨率)的5次方 ×(1 - 回购率)。
其中,每年上涨率是根据当地房价走势确定的,回购率是由政府或房产开发商确定的回购价格与购房总价的比率。
1、土地属性方面。
由于共有产权房属于政府和个人共同拥有,因此其产权相对明晰。从实际操作看,公有产权房土地需要走招拍挂程序,有明确的产权归属和使用期限定义。保障性住房因为隐含部分政府补贴和公益性职能,部分土地属于政府划拨或者配建。
2、定价机制方面。
从目前操作案例看共有产权房采用市场化定价。保障性住房多为政府指导价格,属于非市场化定价。以上土地属性和定价机制的区别使得保障性住房和共有产权房在适用对象上也存在差异。相比保障性住房的中低收入群体,共有产权房主要是城市夹心层,购房人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不满足保障性住房条件,但又无力承担商品房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