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周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
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5.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6.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