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招专升本只有国家公办的一、二、三本院校才具有普通专升本招生资质,民办大学,独立学院原则上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有关统招专升本举办学校相关规定:
1.统招专升本招生对象仅限于应届优秀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各省市和学校规定不同。
某些省市和学校要求英语三级以上、无不及格记录且所报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某些省市和学校无此要求,具体情况请参照当年各省的政策。
统招专升本只限报考本省本科院校,不允许跨省报考。
2.可进行普通专升本考试的普通高等院校:各大专层次的普通高校,包括公办和民办本科院校的专科,公办和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公办和民办高等专科学校。
3.可接收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设置标准的普通本科院校,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按规定的推荐选拔程序和名额招收优秀高职高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