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管理费用。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管理费用是纳税人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提供各项支援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用中包括绿化费。
同时《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企业发生的绿化费用应分下列情形进行税务处理;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厂区绿化费用,应凭能够证明有关支出确已发生的真实合法凭据,计入管理费用绿化费科目,允许在税前扣除。
如果发生的厂区绿化费用金额较大,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进行分期直线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苗氏之女周国陈国大长公主下嫁时,照例要加封驸马一家,但苗氏谢而不受。
元钓六年苗氏逝世,享年六十九。
在治丧时,宋哲宗为之辍朝,并订谥号昭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