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的回答,陕西省大病救助的标准和范围如下:
一、救助对象
重点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低收入救助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5倍以内的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
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因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
二、救助标准
重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门诊慢特病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0%。
低收入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0%,门诊慢特病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30%。
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依申请给予一次性救助,具体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
三、救助范围
住院救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
门诊救助:包括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含规定的特殊药品)及住院治疗发生的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
1、住院报销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2.大病报销
参保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不设封顶线。
注:贫困人员起付线5000元,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员提高5%。
陕西省的大病救助政策旨在帮助患重大疾病且经济困难的群众。以下是关于陕西省大病救助标准和范围的详细信息:
救助标准:
资助参保参合:对重点救助对象(如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资助,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则根据其家庭困难程度分类别、分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门诊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在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将得到全额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在年度限额以内将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救助,其中日常门诊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重特大疾病门诊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
住院医疗救助:对于基本医疗住院救助,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不超过当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特困供养人员将得到全额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不低于1.5万元;低收入救助对象、特定救助对象按不低于5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不低于1.2万元。对于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救助对象单次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超过当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特困供养人员仍将得到全额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3万元;低收入救助对象、特定救助对象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2万元;因病致贫对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5万元。
全费用定额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住院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后,如果个人自负部分超过当地上年度人均住院医疗费用的,将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全费用定额医疗救助。
救助范围:
陕西省的大病救助范围包括恶性肿瘤、脑卒中后遗症、心脏病急诊手术、重型急性肝炎等30多种重大疾病。具体的疾病种类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和更新,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申请救助时,通常需要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申请流程一般由乡镇科员进行初审,然后市县医保局进行审核决定。
请注意,上述标准和范围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和更新而发生变化。为了确保准确性和最新性,建议直接咨询陕西省医保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大病救助政策和信息。